近日,琅琊区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购物卡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元。
2019年9月15日上午,琅琊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反映其持有x华书店的购书卡,此卡是2012年拿到的,但卡上并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现新华书店拒绝让其用此卡购书,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请求处理。
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琅琊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商家和李女士进行了调解。因该卡时间跨度较长,双方各执一词。李女士认为既然卡上没有明确写明截止使用日期就应该可以无限期使用,而x华书店坚持认为该卡是2012年时候发行的,距今已有七年,时间过长已超出服务范围。我局工作人员反复与书店进行沟通协商,该书店最终同意李女士继续使用该卡。李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该起购物卡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