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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教育培训行业消费环境满意度调查总结

2019-12-05   浏览:8405



为了解我市教育培训行业消费现状,梳理教育培训行业存在问题,2019年7-9月,全市消保委开展了教育培训行业消费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通过随机走访、网络调查等方式共回收有效问卷500份。

一、基本情况

全市500位被调查者只有45.21%表示对我市教育培训机构印象很好或较好。58.09%的消费者表示自己或者家人参加过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这说明我市教育培训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参与教育培训消费,但总体满意度较低。


二、调查结果

1、调查显示,只有39.20%的被调查者明确知道其选择的教育培训机构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证照,只有35.8%的被调查者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合同,46.02%的被调查者表示其选择的教育培训机构无消防安全措施。

2、被调查者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关注点依次是授课老师的情况、教育培训机构的声誉和品牌、教学效果和课程设置,最后才是性价比、硬件设施。但调查发现,只有46.01%的被调查者认为教育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或较好,只有46.59%的被调查者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质量很满意或满意,22.73%的被调查者享受到的教育培训服务与宣传承诺不一致。


3、被调查者认为我市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次是收费过高、运营不规范、虚假宣传、多而且乱、安全存在隐患等。


三、调查建议

以上调查结果应当引起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的高度重视和思考。

市消保委针对调查中反映的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引导,尤其是对教育培训机构合同意识的培育,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履行各自权利义务的基础,也是前提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涉及虚假宣传、中途退费等,为解决纠纷提供合同及法律依据。二是适时开展教育培训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以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为检查内容,以校园周边、城区商业区公寓等为整治区域,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净化全市教育培训行业消费环境。

同时,市消保委建议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证照齐全;招生广告、简章真实有效,不虚假宣传;收退费规范,使用合法票据;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制定质量标准,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有专人负责处理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消费提示(警示)

市消保委结合日常投诉情况,向广大消费者提出几点消费提示(警示)。

一要查看办学资质,选择正规机构。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查看其是否悬挂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此外,要查验证照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办学地址不一致的,不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还存在安全隐患。

二要签订书面合同,不信口头承诺。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签订书面的培训服务合同,应当要求培训机构将其宣传及口头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培训教师的基本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对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也应写进合同,以便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要索取合法票据,留下维权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消费者在交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退费规定,交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的有关“培训费”的相关票证。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相关票证并且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与培训机构办理合同的变更及解除手续。

四要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模式。根据有关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所收费用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以打折、赠送等形式诱导学员跨学期交费。建议消费者对带有预付式消费性质的交费方式均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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