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弘扬依法维权精神,推进《消法》和《省消保条例》贯彻落实,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2019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濉溪县消保委
协办单位: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
那么,参与评选的候选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候选人条件
近两年中,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其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维权成果突出,维权方式合法,体现公正、法治、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消费和谐、协同共治的大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评选活动环节
2019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由人物推荐、宣传推广、公开投票、公布结果等四个主要环节组成。
1.人物推荐
2020年1月23日,通过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物。同时,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物,并按时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2.宣传推广
2020年2月初,经工作组初审,联合主办媒体单位对候选人物进行宣传。
3.公开投票
2020年2月中旬,经专家组(由县消保委及成员单位、媒体、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初审,产生20名候选人,通过主办、协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社会公开投票。
2020年2月底,结合社会投票结果,经专家组审定,确定10名“2019年度濉溪县消费维权人物”,并向社会公示。
4.公布结果
2020年3月15日,濉溪县消保委向社会公布最终获得2019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名单,并在2020年濉溪县3.15晚会上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