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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住店“被加价”怎么办,您知道吗?

2020-01-15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   浏览:2133
      王女士通过艺龙网预定了巢湖某酒店共住三天,1月24日至1月26日共三天,消费者在艺龙网上已经支付281元人民币,但是商家要求消费者住店时另外再支付200元,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表示为何1月24日除夕夜不加价,却在1月25日和1月26日大年初一初二这两天加价,共加价200元。
      根据消费者的电话投诉情况,巢湖市凤凰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是由于商家对春节期间的酒店消费提前加价,但是未及时在网址上公示消费者,最后,酒店方和消费者协商后退还消费者281全额预付款,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并提醒商家对于春节等节假日预估到可预见性的房源紧张,价格一定提前事先申明,必须明码标价,网络宣传要做好公示,减少因为宣传公示滞后导致的投诉事件。
       在此,巢湖市场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出行入住酒店,要擦亮双眼提前看好网上和实体店公示的价格,进行预约和订购,如果遇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可以及时拨打12315或直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关于春节期间酒店价格上涨问题,相关专家进行了解答:价格上涨问题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价格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节假日等进行变动。春节期间可预见的房源紧张问题,酒店加价的话必须提前事先申明,如果网上加价需要在网站网页公示加价时间和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平公正交易。(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丽  王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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