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猫腻多 消费者维权难
一、案由:
一女士于2016年10月在某影楼办理了预付卡,充值200元现金用于拍摄写真,但一直未使用,2019年12月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使用该预付卡,却被告知活动已到期,卡内充值的现金不可使用,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无果。故向12315投诉。
二、处理情况: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积极调解,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履行经营者责任,最终商家同意将200元写真费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案件评析:
预付卡消费已遍及众多服务行业,很多商家为了争取客户,纷纷推出预付卡消费服务,办理预付卡的折扣也越来越大。然而办理预付卡后商家不认可,消费者遭遇维权难已不是新鲜事。消费者在交付款项后处于弱势地位,其能否完整享受商品或服务,很大程度取决于商家的经营状况和诚信程度,一旦经营者出现经营不善、服务质量下降等情形,消费者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躲避判罚,拖延赔付时间,不少预付卡商家开始上演“另类”跑路——“停业装修”“活动到期”“仅剩一家”等戏码轮番上演,制造出一种“似跑非跑”的现象,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在商家和消费者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大多是由商家提供格式文本,合同中包含“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本卡不予退还现金”等格式条款。在资金链出现问题时,部分商家为了拖延时间或躲避惩罚,往往以“最终解释权”为托底条款打一些擦边球。商家在发卡之初就设下陷阱,利用“霸王”条款宰客,消费者对被侵权的后果难以预料,造成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商家钻法律法规的空子,造成监管部门处置消费纠纷困难。对于预付卡消费,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消费者也要在消费时谨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