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灵璧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注重食品安全,健康消费:
一、采购食品须知
采购食品应挑选新鲜的食用农产品,保质期内的预包装食品,包装完整无损。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涨袋、胖听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藏的食品;不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
购买海鲜类产品时,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具备弹性等特征,初步判断新鲜程度。加工海鲜类食品时要注意烧熟煮透,应现食现烹,烹调后的海鲜不可久放,应尽快食用,海鲜尽量不生食,不与水果、凉饮等共食。
二、保存食物须知
需冷藏、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冷冻冷藏,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尽量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和直接入口食物宜放在冰箱上层,生的食物宜放在下层;冷藏后的剩菜、剩饭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再次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
三、网上点餐须知
1、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平台及门店。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网络订餐平台;注意查看餐饮服务门店是否公示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注意核实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与订餐平台发布的信息是否一致。
2、慎选生冷食品。订购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餐饮食品,务必仔细咨询核实供餐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及相应的保温、冷藏(冻)配送条件。
3、收餐检查。收到订餐食品时,当面查验送餐容器、包装材质是否干净整洁、保持完好,配送的食品变质、受到污染,如有上述情况,建议留存证据、拒绝签收,并及时向餐饮服务单位和订餐平台投诉。
4、尽快食用。一般情况下,食物加工后2小时为安全时限,尽量选择可短时送达的供餐门店订餐,收到订餐食品后勿长时间存放,应尽快食用。
在选购食品时,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及网络交易截图等相关消费凭证,如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12331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