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哄抬口罩价格维权案
2020年1月31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1月23日在屯溪六中对面某药店购买6袋口罩,共计228元,价格由原先的10元/袋上涨到38元/袋,存在价格大幅上涨情况,要求退还差价。
接到投诉后,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21日至22日,将原价为5元/袋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经4次提价至25元/袋,共销售14袋,获利 148元,多收消费者价款78元,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2月2日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2月4日发布公告,主动联系消费者,积极退还多收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