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濉溪县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要点
2020年,濉溪县消费维权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落实各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凝聚社会共识,强化社会共治,以科学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以诚信经营理念倡导经营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结合我县新冠疫情防控实际,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3.15”系列纪念活动。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人群聚集和流动,今年“3·15”系列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部分线下活动根据防控工作要求,适时做出安排。
1、举行2020年“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统一组织市场监管、法院、公安、卫健、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发布2019年度消费(打假)维权工作做法和成效,公布典型违法案例、消费投诉热点等情况,解读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部署安排今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
2、编印《濉溪县2019年消费维权白皮书》。总结消费维权工作,报道消费维权成果,宣传消保法律法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3、开展“3·15”市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与民生、疫情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4、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展示打假治劣成果,震慑不法经营者。
5、开展消费维权“走乡村、进社区、入企业”宣传服务活动。结合“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培育农村、社区消费教育(维权)站点,努力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水平。加强对消费领域密切关系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培育、培训工作,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督促企业和行业自律经营,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6、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联合开办“3·15”宣传专题、专版,宣传“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报道维权做法、放心消费创建成果,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投诉分析报告,公布执法打假、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水平。
7、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平台发布在线问卷,广泛宣传动员消费者参与,扩大群众对《消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主动监督、依法维权意识。
二、加强诚信建设,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平稳增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此,2020年在放心消费创建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突出示范引领,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广泛动员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择优按照年度发展计划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认定命名。鼓励引导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零售参创和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
2、加大行业、区域创建力度,拓展创建工作覆盖面。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对具备条件的商业集中区、专业市场、旅游景区等,通过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放心消费专业市场”和“放心消费景区”等形式,推进创建区域全覆盖。
3、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推动乡村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以乡村日常生活消费品经营者等为重点,结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振兴农村战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动员不少于3户乡村经营者主动申报参与创建,并加强培育督导,择优开展放心消费乡村示范店认定命名。力争年内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4、加强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好创建工作声誉。加强对放心消费参创经营者和示范企业(店)的动态管理,加大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及时通过媒体公示因违法失信被“摘牌”示范企业(店)的相关信息。
2020年全县评选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不少于6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不少于1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不少于2家。
三、聚焦热点难点,进一步强化消费社会监督。
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家电服务、快递服务、物业服务、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消费者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围绕消费投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消费维权集体约谈活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体系,开展银行、保险、快递、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领域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消费体察活动,督促经营者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强化教育引导,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预付卡消费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深入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的“五进”活动,广泛普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对疫情发展和防控的重视程度,让疫情防控健康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五、整合维权资源,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品药品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设立投诉举报中心,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为基础,建立联动维权模式,共同承担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调解、查处等职责,构建消保组织、投诉举报中心、基层市场所三位一体、职能整合、资源共享的维权机制。同时,以理顺职能、集中受理、合理分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为目标,制定《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大维权大消保”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快速化、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
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