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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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部署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

2020-03-15   来源:濉溪县消保委   作者:赵光明   浏览:2138

日前,濉溪县召开20203.15新闻发布会,公布《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要点》,要求县消保委成员单位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落实各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凝聚社会共识,强化社会共治,以科学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以诚信经营理念倡导经营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认真开展好“3·15”纪念活动。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举行2020“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编印《濉溪县2019年消费维权白皮书》,开展“3·15”市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开展消费维权“走乡村、进社区、入企业”宣传服务活动,积极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合作开办“3·15”宣传专题专刊,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突出示范引领,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加大行业、区域创建力度,拓展创建工作覆盖面;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推动乡村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加强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好创建工作声誉。2020年全县评选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不少于60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不少于1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不少于2家。力争年内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切实加强消费社会监督。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家电服务、快递服务、物业服务、汽车维修等方面的消费者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围绕消费投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消费维权集体约谈活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体系,开展银行、保险、快递、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领域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消费体察活动,督促经营者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继续抓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预付卡消费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深入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的“五进”活动,广泛普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对疫情发展和防控的重视程度,让疫情防控健康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整合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品药品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设立投诉举报中心,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为基础,建立联动维权模式,共同承担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调解、查处等职责,构建消保组织、投诉举报中心、基层市场所三位一体、职能整合、资源共享的维权机制。同时,以理顺职能、集中受理、合理分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为目标,制定《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大维权大消保”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快速化、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

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赵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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