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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2019年消保维权十大案例

2020-03-18   来源:濉溪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李学峰   浏览:2165

濉溪县2019年消保维权十大案例

案例一

安徽界沟矿业有限公司食堂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20181120日,根据举报,县市场监管局五沟市场监管所和县公安局五沟派出所执法人员联合检查界沟矿食堂,在面制品操作间发现含硫酸铝铵的“香甜泡打粉”4袋;经随机抽样检测,其加工的发面馒头铝残留量为38mg/kg。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粮食局等五部门早在20145月即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201471日后,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该案经司法部门审理后,认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20195月,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五罚字【2019193号《处罚决定书》依据《食品安全法》,没收查扣的“香甜泡打粉”4袋,罚款5万元。

案例二

上海慕舍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8123,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濉溪县开发区宝厦小区及其周围发布的“宝厦房产”广告,含有“一倍投入,翻倍财富,高回报,低门槛,零风险,买房还贷,不如买铺出租”、“4年首付,回报率40%”、“无竞争,稳赚钱”等内容,广告费用18910元。违反了《广告法》关于“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2019320日,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商罚字【201966号《处罚决定书》依据《广告法》,责令停止发布,罚款3万元。

案例三

骏化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发现,骏化生态工程公司生产并由其代理商在我地销售的“驿马”牌复合肥料,在包装上标注“央企品质 50年专注”字样。其实,该公司属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20051027日在河南省某地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广泛,至案发时尚不足14年。而作为母公司的昊华骏化集团公司是由15位自然人和两个公司法人共同出资成立的混合型公司。其母子公司均不属“央企”。涉案产品虚假标注“央企品质 50年专注”,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是历时较长且直属中央的专事肥料生产的国有大型企业,从而对其企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产生错误认知。20191127日,县市场监管局市监经罚字【2019331号《处罚决定书》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案例四

濉溪县城北本草堂大药房无证生产冒牌中药饮片案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城北本草堂大药房销售的中药饮片涉嫌假冒。经查明,该大药房的投资人吴法章,于20187月在毫州药材市场地摊上,以1/个的价格购进印有“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包装袋200个,用于包装自己店内的散装中药材。至案发,已包装了160袋中药饮片,计102个品种,158公斤,全部销售到了某中医诊所,违法销售额5511元,违法所得500元。201938日,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开罚字【2019105号《处罚决定书》,依据《药品管理法》对当事人无证生产药品且擅自改变零售经营方式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511元,罚款22044元,追缴没收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102158公斤;对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罚没款2000元;合并执行罚没款29555元。

案例五

濉溪县金福副食品批发部销售侵权红牛饮料案

2019425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协同北京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维权部的工作人员,在对县乾隆湖园区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金福副食品批发部经销的河南漯河市维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其包装装潢及其商标与“红牛”注册商标授权使用人北京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种商品基本相同,极易产生混淆,属《商标法》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权商品。当事人以33/箱的价格,共购进涉案侵权饮料1350箱(250毫升×24/箱),案发时以36/箱的价格销售了186箱,违法经营额共计48600元。201979日,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南罚字【2019254号依据《商标法》,没收了查扣的侵权饮料1164箱,罚款7万元。

案例六

濉溪县徐楼大计化肥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196月的产品质量抽检中,徐楼大计化肥门市部经销的标称安徽省东星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沃老大同步营养复合肥,经抽样检测,不符合复混肥料国家标准的强制要求——磷含量少1.5,总养份少2.6个。涉案肥料8吨,至检验结果出来后已销售完,违法货值金额18400元,非法所得2400元。2019726日,依据《产品质量法》,县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百罚字【2019282号《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罚款42000元。

案例七

张雪刚无证照销售侵权白酒案

201972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与县公安局溪河派出所联合巡查时,发现张雪刚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口子六年窖白酒。经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酒为假冒侵权商品。当事人平时以送货车形式销售食品,一直未办理相关证照。同时,在网络平台快手上注册了网名为酒识天下的帐号推销白酒。2019610日,当事人从外地以200/箱(每箱6瓶)的价格购进25箱口子六年窖白酒,准备以260元一箱销售。未销售出去即被查扣,违法货值6500元。2019730日,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开罚字〔2019263号《处罚决定书》,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的无证经营食品行为,罚款20000元;依据《商标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没收侵权口子六年窖白酒25箱计150瓶,罚款20000元;合并执行罚款4万元。

案例八

濉溪县南坪镇卫生院任集分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19725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在南坪镇卫生院任集分院的化验室现场发现,已打开使用的医疗器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2盒,其有效期分别至201959日和74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2019912日,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稽罚字【2019296号《处罚决定书》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没收过期医疗器械98人份,罚款2万元。

案例九

濉溪县周建小吃部经营违法进口食品案

根据举报,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公安局的执法人员联合查明,个体工商户周建于20191019日至1118日两次从蒙城腾飞冷库销售部购进进口猪蹄、鸡爪和牛肉共42箱,货值金额16930元。至案发时已加工使用了8箱,销售额10171元。涉案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且未经检验检疫。201922日,县市场监管局市监临罚字【201932号《处罚决定书》依据《食品安全法》,没收了查获的猪蹄24箱、鸡爪7箱、牛肉3箱;罚没款5万元。

案例十

郭建民销售侵权玉米种案

濉溪县四铺镇大曹村小郭家庄村民郭建民,系四铺郭建民农药种子门市部业主,也是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安徽分公司的合作经销人,负责铁佛等空白区域德单5号玉米种的销售。但郭建民于201931日至11日分三次销售的1200袋德单5号玉米种,经权利人鉴定属假冒侵权。至329日权利人举报案发,涉案假冒侵权玉米种已有760袋被我县铁佛镇和宿州市埇桥区的农户购买,且有340袋无法回收。涉案违法经营额4.2万元。2019912日,县市场监管局濉市监铁罚字【2019227号《处罚决定书》依据《商标法》,没收查获的假冒侵权玉米种720袋,罚款13万元。并将当事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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