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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平衡车出问题 多次调节终退款

2020-04-20   来源:砀山县消保委   作者:许晓琳   浏览:1964

新购平衡车出问题  多次调节终退款

------砀山县消保委助力消费者维权

【案情简介】 

2020年4砀山县消保委接到一起关于儿童平衡车的投诉案件。消费者先生称4月初,他在砀山县程庄某超市以698元的价格购买儿童平衡车一台。回家后,发现平衡车不好使用,电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于是找卖家处理,该超市换了一台新的平衡车给他,可是谢先生发现新的平衡车还是不能正常使用,于是联系商家要求退货,该超市只同意维修坚持不予退货,而且态度很差。谢先生非常气愤,遂将此事投诉至砀山县消保委

处理过程及结果 

砀山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实地了解情况,经核实消费者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超市负责人同意退还698元购物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点评

本案中,经营者坚持为消费者免费维修商品或者调换同价格同型号的产品直到消费者满意为止,但就是不同意退货。而消费者表示商品已经更换一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所以对该超市的平衡车质量不敢恭维,坚持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三包”规定的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本案中,经营者只换不退的做法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砀山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守法诚信经营,珍惜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公信力。

砀山县消保委   许晓琳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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