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池州”行动,2019年以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目标,逐步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奏好“宣传教育曲”,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来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线上,依托地方媒体和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网站,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线下,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教育进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周、“党建+放心消费”主题宣传月及老年消费教育等活动,开展便民服务,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有奖问答,现场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举报,向公众传递消费维权和科普知识,维护公众消费权益。同时,在节假日、疫情防控等关键节点,发布食品安全、旅游、预付式消费、防控用品等消费警示20余条,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消费。
奏好“隐患整治曲”,打造放心市场环境。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整治提升行动,针对主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自2018年起三年内,对主城区菜市场以标准化、超市化方式,完成市场基础设施和经营设施的改造提升。截至目前,池州主城区15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基本完成,设施配套完备、管理规范精细、市场环境优美,让消费者购物消费更舒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3165户,发出整改通知书200余份,责令整改15户,责令停产停业12户,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5856批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606件,罚款396万元。其中,检查保健类店铺803个,立案查处48件,罚没款16.126万元。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推广建设总数达2177家,完成率达28.6%。其中,特大型社会餐馆企业建设完成率达100%,学校食堂建设完成率达97.4%。
奏好“共治共享曲”,实现满意放心消费。消费维权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更离不开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政策宣讲、消费教育和维权服务,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方便消费者参与维权。截至目前,已设立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服务站341个,所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均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启动家居建材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市家居建材销售行业协会39家成员单位集体参与创建,通过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落实放心消费各项制度、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认定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8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3家,培育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66家,人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人人共享放心消费成果的氛围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