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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退不换”产品遇上“无法寄送”乌龙事件 ——只因选错了快递公司

2020-06-10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   浏览:3720


近日,一位来自湖南的刘先生反映,声称其在中庙辖区内某电商平台购买20000毫安的充电宝一台,后发现产品出现鼓包的质量问题,在与商家沟通后得知,该产品详情页面有“商品质量问题365天只换不修”的承诺,于是刘先生告知商家将择日寄回问题充电宝商品,可在与当地的几家快递公司交流后发现,中通、申通、德邦等众多快递公司均表示,充电宝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属于明令禁止寄送的物品。眼看退货无果,商家又强调只有把充电宝寄回去才能换新,刘先生认为“商品质量问题365天只换不修”的宣传广告属于空头支票,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气急之下,刘先生拨通了12315热线,请求辖区市场所的帮助。

市场所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和商家分别取得联系,经核实,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商家表示,广告上的承诺是真实有效的,产品能够寄到消费者手中,自然也可以再寄回来。本着和谐解决问题的态度,商家提出,消费者可以与当地的邮政或者京东快递联系。经过与消费者的确认,邮政普通包裹可以寄送20000毫安的充电宝。怒火平息后,消费者刘先生为最初错怪商家的行为表示抱歉,感谢市场所的帮助让自己不仅知道一定的法律知识,也能够买到实实在在的合格产品。为市场所及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的执行力点赞。(徐德倩 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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