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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消保委发布: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08-11   浏览:2643

      秋季温度高、湿度大,各类微生物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易发。针对秋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泗县消保委发布秋季餐饮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的饭店就餐,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贩和卫生条件差的饭店。

2、谨慎选择食物。建议就餐尽量少点或不点凉菜,慎重选择烧烤、麻辣烫等食品。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3、科学合理饮食。应节制饮食,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低盐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二、居家饮食注意事项

1、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2、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3、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食材要充分清洗,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4、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等。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避免发生植物性食物中毒。

三、餐饮经营者注意事项

1、把好购买关。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超和市场购买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不采购发芽的土豆、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等,不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取得兽医卫生检疫证明的畜禽肉。

2、把好贮存关。凡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并分开保存,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剩饭、剩菜应及时用保鲜膜包好冷藏,且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3、把好加工关。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四、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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