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9月1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组织工作人员对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明光市申报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8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
检查组按照《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要求,从主体资格、“四项制度”、“五个统一”、“六个承诺”、组织领导、创建宣传氛围、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费维权等九方面,对申报单位放心消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申报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予以指出,并对申报材料、创建氛围营造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目前,2020年度滁州市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经过县(区)消保委培育、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消保委推荐等程序,共有20余家企业进入拟推荐名单。下一步,市消保委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做好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授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