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隐瞒车辆实际里程维权案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2日,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接到家住顺安镇钱女士的投诉,钱女士于6月上旬的时候,在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辆用于其个人生活使用的汽车,而且是用自己的一辆旧车换购的。当时该公司承诺该二手车巳使用公里数为8万公里,汽车经过户后,钱女士发现该二手车实际已使用公里数为17万公里。故要求该公司退车退款,对方不予处理,钱女士只好通过12315投诉解决,希望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
【处理过程及结果】
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管局顺安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所里工作人员当天就联系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消费者钱女士进行调查和调解。经了解,2020年6月上旬,投诉人钱女士在被投诉人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二手白色某品牌轿车一辆,交易过户完成后,钱女士在汽车4S店对该车进行检查后发现巳使用的公里数是经过修改过的,即从17万公里修改成了8万公里。钱女士认为被投诉人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且有误导行为,所以提出要求退车退款,而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在交易过程中曾表示此车的巳使用公里数不一定准确且该车在出售时低于市场价,如果退车需按照购车签订合同赔付车价10%即4500元的违约金。经顺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最终,钱女士同意支付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元的违约金,顺安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意退车退款,钱女士对这个调解结果表示认同,同时对顺安市场监管所快速、高效处置此次投诉表示由衷地感谢。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二手车买卖中隐瞒车辆实际里程引发的消费纠纷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义安区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应时刻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购买二手车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二手车市场,购车要请专业人员试驾、验车。二是购买二手车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明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行驶的公里数,维修、更换部件的名称和次数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合同中要约定免费包修的年限和里程数。贷款购车要签订贷款合同,如签订租赁合同,有极大的隐患,规避了经营者的责任。签订好合同后,要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必要时签订补充合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并留存盖有公章的合同文本,然后再付款提车。四是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根据合同约定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或拨打12315投诉。
案例提供:铜陵市义安区消保委秘书处 焦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