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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培训类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服务质量需加强 退款仍是难题

2020-10-09   来源:市消保委   作者:朱婧   浏览:12054

2018年以来,我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22件,其中教育服务类投诉9件,培训服务类投诉12件,其他1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和服务合同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幼儿教育服务质量欠缺

汪女士给自家孩子在我市某早教机构报名上课,课程销售协议约定是2019年2月开课因授课老师迟迟不到位,正式开课日期一拖再拖,2019年3月底才开始上课,上课后又发现协议上承诺的欢动课、音乐课、艺术课三种类型课程同时开放,但是同样因为老师没有到位,开放的课程只有欢动课音乐课艺术课迟迟不能正常上课。在家长多次催促询问下,音乐课直到2019年6月份才开课,艺术课到2019年7月才开课且培训机构不经过家长同意,音乐课才上7节课,却已经扣了12节课,汪女士反映的情况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后,早教机构将多扣的5节音乐课退回,并同意汪女士的要求,将剩余的27节课全部上音乐课;高先生把自家4岁孩子送到某早教机构上培训班,去接孩子时,看到班里的孩子之间相互吐口水,老师却不管,高先生跟老师反映时,老师也是不耐烦的态度高先生认为2个老师管10个孩子,完全能管得过来,老师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经市消保委调解后,早教机构已经跟高先生沟通,表示今后会加强管理,取得了高先生的谅解。

二、游泳培训不能严格按合同履行

邰女士给某健身会所报名12课时的游泳,合同约定包教包会,一个主教一个副教,现在用完课时了但孩子没有学会游泳,而且教练开始是2个,后来只有1个了,邰女士认为健身会所没有履行合同约定,要求继续教孩子游泳,直到学会为止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邰女士同健身会所达成了一致意见;毕女士健身俱乐部办理了游泳学习课12节680元,剩余4节课时,俱乐部称目前没有游泳教练了,可以将4节课兑换成4张游泳券毕女士认为一节课50多元,游泳券价值30元,价值不对等,要求俱乐部退款,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俱乐部补偿给毕女士一张价值380元的健身卡,毕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李女士在健身会所给孩子报了游泳,合同和宣传单上写明教学对象是5-12岁孩子,包教包会但是现在孩子在一个教练处学了两天,不敢学了,一个老教练告诉李女士,9岁以及1.2米以上小孩才包教包会,的孩子才7岁,不能保证教会,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健身会所将学费退还给李女士,李女士表示满意。

三、消费者交款容易退款难

李女士的孩子初三某校外培训机构报名一对一补课,共交费近13000元,后因上高中没有时间补课,有3888元费用没有用完,李女士于2019年2联系上培训机构,3月提交身份证,银行卡和交款凭证,但是一个多月过去了,退款没有到帐,市消保委知悉后,联合市教体局共同调解,培训机构才将费用退还到账;何先生某教育咨询公司报名学历提升的服务,一次性付款5500元,由于个人原因需要退费第二天联系了该机构提出退费要求机构表示退费要等20多天才行公司要走程序何先生认为该机构在故意拖延退费时间担心20多天后退费无法到账,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培训机构将费用退给何先生;周女士在某健身会所为孩子报名参加游泳培训班交了680元,去上课时健身馆教练说孩子5岁小了,游泳池水比较深不能学游泳,周女士两次去健身会所要求退款,接待人推托要请示领导,不予处理后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周女士才拿到了退款。

四、培训机构向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

    张女士某全国连锁的早教机构签订一份早教合同,并交款5691元后因自身原因,交款当天下午就及时向该早教机构申请办理退课退费,合同规定7天内除报名费全额退款张女士的合同备注无报名费,但该早教机构只退款4691元张女士合同上提供的全国统一服务电话致电该早教机构的北京总部咨询,得知我市没有该早教机构的加盟店张女士后来又了解到这家早教机构全程都一直宣称为北京总部的正规加盟店,但却无授权书,实际主营项目为早教和全日制托班但却无办学许可证张女士认为该公司是虚假宣传经辖区消保委现场查看,该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已经过期,正在联系总部重新委托,经调解,该机构将费用全部退还张女士,并立即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段先生2019年7月在某早教机构报名交费,该机构招牌上写了为北京某早教机构铜陵分部段先生其拨打了北京总部电话,总部表示其授权已于2016年到期,现在没有授权,经辖区消保委调解,该机构将费用退还段先生,辖区消保委要求该机构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办理好各种证照和授权

针对我市教育培训方面投诉所反映出的问题,市消保委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一些提醒,并向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者提出一些建议:

提醒消费者:1、消费者在报名学习驾驶、会计、法律等一些职业技能培训班或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时,先考虑好自己是否有时间上课,以免费用交过却没时间去上课;2、年龄小的幼儿参加早教班时,家长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适应情况、兴趣爱好,同时留意早教班的老师是否能尽职尽责地照看好幼儿,最好先试听几节课,孩子愿意继续上课再正式缴费报名;3、家长给孩子报名参加早教班或校外辅导班时,应先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属于连锁培训机构的是否有必需的协议或授权书,教师是否都有相关的资格证书,需要在培训机构用餐的,还应查看相关的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4、消费者在教育培训机构报名时,应及时与这些培训机构签订正规的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对于可能出现无法上完培训课程的,是否可以退款等问题,都应事先同这些培训机构协商好,并留好相关凭证;5、现在很多家长对体育运动都是从娃娃抓起,建议家长给孩子报游泳、轮滑、平衡车等体育方面培训班时,不要心急,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意愿循序渐进,同时听取教练的建议,对于“包教包会”等承诺都要落实在协议中。

建议经营者:1、教育培训机构首先应当本着促进社会和谐、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开办培训机构的宗旨;2、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如实向消费者介绍机构自身的实际办学情况;3、及时同消费者鉴定正规的合同,合同内容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是否可以退款、退款的条件及方式等对于符合退款条件的消费者退款要求,及时办理,不找任何借口拖拉;4、从事幼儿早期教育和校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应聘用有能力、有经验、有资质有责任心的老师进行授课,不胡乱承诺培训效果,并严格按照承诺履行;5、从事幼儿早期教育和校外辅导的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向消费者介绍所开课程,不在缺老师、缺设备的情况下,先把消费者的学费收了,再去找老师、买设备;6、从事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机构,应考虑到年龄小的孩子情况多变,经常会有无法上课、不愿意再上课的情况出现,建议早教机构多为消费者考虑,灵活制定退款政策。

现在的孩子除了学好文化课之外,家长们对于培养孩子的各种特长也毫不马虎,很多早教班、培训班都是从很小就开始上,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加之需要学习会计、驾驶等职业技能的人也越来越多,各种培训机构随之应运而生。培训机构在广泛招生的同时,也不能忘记自身的社会责任,牢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从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以充实的培训内容和有效的培训方式切实让消费者受益让消费者放心,促进我市教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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