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潜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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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需理性

2020-10-27   浏览:2492

 双十一又来了,又是一个疯狂“剁手”的盛大“节日”。此时相信很多人都已经加满购物车了。 但是在狂欢购物的同时总伴随着网购虚假宣传、先涨后降、违法搭售等事件发生。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享受放心购物,潜山市市场监管局、潜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理性消费 不可盲目

一、 预付定金要留心。 双十一预售期间,不少商家通过预付定金的方式售卖商品,部分商家还会在付款页面让消费者勾选“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一般情况下,您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购物付定金要理性。

二、标注价格要看清。 网上促销活动期间,部分商家虚标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关注,谨防您的钱包“变相”缩水。

三、直播购物有风险。 直播购物有风险。对于消费者而言直播带货带来了便利,也随之带来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维权等问题,同时交易过程中缺少第三方监管,消费纠纷多牵涉异地商家,维权举证难等问题。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

四、购物凭证应保留围。 购物聊天记录、发票等相关电子、纸质消费资料要妥善留存,作为您的维权凭证。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者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诚信经营,出现消费纠纷主动和解,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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