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积极融入“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自今年7月中旬开始,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宣传动员引导。以各类市场主体微信群、日常检查和企业大走访等为载体,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广泛宣传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让经营户了解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应尽的责任义务,动员引导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创建活动,全县先后有396家经营户踊跃报名参加。
专题培训指导。组织参与创建经营户开展放心消费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公众最为关心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剖析,与每户签订《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承诺书》,提升参创单位文明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全程跟踪督导。深入参创单位,督导建立《放心消费培育督导台账》,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标志、放心消费承诺以及《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考核认定。围绕放心消费创建“五个放心”、“四项制度”和“七条标准”,对77家申报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开展实地考核验收;对62家符合标准的经营户,认定为“濉溪县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