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合肥市>肥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冬季食品消费提示

2020-12-01   浏览:4923


       

    

    进入冬季,是各类聚餐活动和群众饮食进补的高峰季节,同时,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此,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以免影响健康,

1、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由于冬季同样也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就餐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件齐全的饭店,也要避免吃冷食,喝冷饮同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预防工作。

2、 谨慎食用冬季药膳,含有毒性药材加工的药膳,若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广大消费者要在充分掌握食药两用药材,特别是附片、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烹制方法、食用知识或在专业人士指导的情况下才能加工食用。

3、预防腌制类食品中毒腌制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会加入很多盐,在腌制发酵过程中容易产生如亚硝酸胺等有害物质而引起中毒。采购腌腊食品、卤菜等,切忌只贪图颜色红亮,要看内在品质、经营环境,要索证索票。

4、安全食用火锅冬季来临,火锅成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餐饮方式之一。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各类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注意合理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