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价格随意涨 消协援手助维权
【案例简介】12月,砀山县12315平台接到投诉,宋先生称其在砀山县帝景公馆小区某品牌餐饮店购买包子,原本每个0.5元,但结账时按照每个2元付款,收费20元。宋先生找到企业负责人,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工作失误且态度非常不好。宋先生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向12315平台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12315平台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该餐饮店对其早餐销售过程和收款记录调查核实,同时约谈该店负责人。经12315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宋先生举报内容属实,确实存在利用虚假价格销售商品。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负责人同意向消费者道歉并退还多收款项,消费者对结果表示满意。
但是关于食品价格的问题,该餐饮店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办公室遂启动“诉转案”机制,认定该餐饮店的行为侵犯了价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8100元。
【案件点评】食品消费是最大的民生。本案中,该餐饮店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价格,由此引起了此次纠纷。同时该餐饮店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销售食品,对该餐饮店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该餐饮店作为县域内的品牌企业,应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做优商品和服务,更好地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人人讲信用的社会氛围。
砀山县消保委 种晶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