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琅琊区消保委南谯区消保委来安县消保委全椒县消保委定远县消保委凤阳县消保委天长市消保委明光市消保委开发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滁州市消保委2020年投诉分析

2021-01-04   浏览:3348

滁州市消保委2020年投诉分析

一、投诉概况

2020年,滁州市消保委共受理投诉144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23.7万元,共接待咨询、来访3266人次。

二、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如图所示),其他789件,占54.60%;质量320件,占22.15%;价格98件,占6.78%;售后服务83件,占5.74%;合同62件,占4.29%;虚假宣传38件,占2.63%;安全28件,占1.94%;计量13件,占0.90%;假冒12件,占0.83%;人格尊严2件,占0.14%;其中,其他、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合同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三、投诉商品分析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如图所示),食品类241件,占16.68%;家用电子电器类131件,占9.07%;日用商品类103件,占7.13%;服装鞋帽类84件,占5.81%;交通工具类57件,占3.94%;医药及医疗用品类51件,占3.53%;房屋及建材类36件,占2.49%;首饰及文体用品类36件,占2.49%;烟、酒和饮料类27件,占1.87%;农用生产资料类11件,占0.76%;其中,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四、投诉服务分析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如图所示),其他商品和服务382件,占26.44%;生活、社会服务类186件,占12.87%;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26件,占1.80%;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5件,占1.73%;教育培训服务15件,占1.04%;销售服务14件,占0.97%;旅游服务4件,占0.28%;电信服务4件,占0.28%;邮政业服务3件,占0.21%;保险服务3件,占0.21%;卫生保健服务3件,占0.21%;公共设施服务2件,占0.14%;互联网服务1件,占0.07%;金融服务0件,占0.00%;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五、消费警示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发布“双11”、“双12”集中促销期间网购消费警示

一年一度的全民网购狂欢节——“双11”即将到来,电商平台纷纷开始了“双11”预热,商家们都在摩拳擦掌,开启了买一送一、打折销售、满减返现等一系列商品促销活动,“剁手党”也纷纷填满了购物车,只等促销时刻的到来,生活中充满着“买买买”的氛围。在此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清空购物车时也要擦亮双眼,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理性消费,切勿盲目冲动消费,谨防落入不良商家的促销陷阱。

一是网站选择要正规防“钓鱼”。趁着“双11”热潮,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抢红包”、“幸运抽奖”、“扫二维码得优惠”等旗号,引诱消费者在不经意间点击钓鱼链接,盗取用户钱款和个人信息,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的购物网站,查看网站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和弹窗,不扫不明二维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切勿私下直接转账、汇款。

二是促销规则要熟悉防“套路”。部分商家以预售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很多消费者并未认真了解活动规则,甚至不清楚这些促销手段中存在着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款,订单可能被取消且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及限制等。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分清“定金”和“订金”,切忌盲目支付。“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定金”支付后,除非经营者违约,否则是不可退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但是最好事先也做好相关约定。

三是低价诱惑要谨慎防“陷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一定理性选择商品,避免购买到与实际描述不符、质量瑕疵、甚至假冒伪劣商品。部分不法分子以“海关罚没走私、朋友赠送”等为理由超低价销售商品,结果到手是模型、玩具的报道层出不穷,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

四是商品验收勿忽视防“纠纷”。消费者收到商品后要当面开箱验收,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尤其是生鲜、水果以及保质期短的新鲜易腐食品和玻璃、陶瓷等易碎品,是否出现腐蚀、变质、损坏现象,确认无误后再签收,防止商家与快递之间推诿扯皮。商品签收后要及时检查使用,防止束之高阁一段时间后再打开,发现质量问题时已过质保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商家赠送的商品也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维权。

五是相关证据要留好防“抵赖”。消费者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意识,尽量保存好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快递单号等,并索要销售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投诉时无据可举。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电话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市场监管部门。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