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市场监督管理所在12315平台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皖西学院附近一小吃店购买的鸡柳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接到投诉后,鼓楼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投诉人电话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该投诉人是皖西学院的学生,经常在该小吃店买鸡柳,这次他买了一斤半的炸鸡柳,据投诉人说,鸡柳拿到手后称重显示只有九两。
了解到情况后,鼓楼所负责消费投诉的朱群同志立即通知双方到鼓楼所进行现场调解。一开始就遇到两难:投诉人不敢到现场进行调解,害怕商家打击报复。经朱群几番劝说,鼓励大学生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诉人才答应到现场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商家说在买卖过程中,双方对买卖和赠送理解方面出现了误差,并非缺斤短两。朱群劝导商家重视投诉,当面把意见和看法说清,相信市场监管部门会公平公正地依法调解。
经现场了解认为: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存在让人误解的嫌疑。现场沟通过程中该商家提出愿意退还投诉人购买鸡柳的钱,再送前来调解的四位同学每人一份鸡柳。该大学生不同意,要求商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赔偿其500元。
调解陷入僵局,听取双方意见后,朱群耐心地从中进行调解,考虑到商家有错在先,依法告知了商家应当履行的责任,最终商家愿意赔偿投诉人500元。调解结束后,投诉人表示经过这次调解,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商家也承诺自己以后一定要诚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