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度投诉举报统计分析
一、投诉举报总量情况
2020年度,金安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4207件,较之去年(2112件)上涨99.2%。其中12315平台受理3641件,较去年(1717件)上涨112.1%,市长热线及百姓畅言等渠道480件,较去年(245件)上涨95.9%,上级交办64件,较去年(150件)下降57.3%,实名举报信22件,较去年(30件)下降36.3%。
二、投诉举报的区域分布情况
从12315平台的汇总情况来看,2020年12315平台共受理3641件,其中转ODR 企业处理的325件,占8.93%,区局本级(指包括事权划分之前执法局、检验所、稽查大队、价检分局处理的投诉举报件数和区局直接不受理/不立案件数)797件,占21.89%;中市所952件,占26.15%;金开分局623件,占17.11%;三里桥所313件,占8.6%;七里站所269件,占7.39%;城北所82件,占2.25%;双河所55件,占1.51%;张店53件,占1.46%;毛坦厂69件,占1.9%;木厂所59件,占1.62%;孙岗所33件,占0.91%;东桥所13件,占0.36%。从整个投诉举报的分布情况来看,除区局本级之外,城区三个市场监管所和金开分局是重点区域,这四个辖区全年共计受理2157件,占全局所有的投诉举报量的59.24%。(如下图)
三、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1.投诉举报总量的类别分析。2020年12315平台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件3641件,其中投诉件268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579件,占投诉总量58.85%,服务类投诉1104件,占投诉总量的41.15%),举报件958件(其中商品类举报809件,占举报总量84.45%,服务类举办149件,占举报总量的15.55%)。(如下图)
2.投诉举报客体类型分析。商品类投诉举报的主要客体类型有:一般食品(333件)、服装鞋帽(307件)、其他商品(238件)、家居用品(主要是家具、钟表、眼镜等)(193件)、医疗器械(189件)、交通工具(147件)、烟酒饮料(103件)、首饰(96件)、儿童用品(91件)、卫生用品(85件)。服务类投诉举报的主要客体类型有:其他服务(275件)、餐饮和住宿服务(247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95件)、电信服务(90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主要是旅游、健身服务)(66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主要是汽车及家电维修服务)(65件)、物业服务(主要是电梯及物业收费)(55件)、销售服务(主要是预付式销售服务)(55件)、专业技术服务(主要是摄影、庆典服务)(51件)、房屋装修服务(50件)。(如下表)
投诉举报客体类别统计表
|
序号 |
商品类 |
数量(件) |
服务类 |
数量(件) |
|
1 |
一般食品 |
333 |
其他服务 |
275 |
|
2 |
服装、鞋帽 |
307 |
餐饮和住宿服务 |
247 |
|
3 |
其他商品 |
238 |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
95 |
|
4 |
家居用品 |
193 |
电信服务 |
90 |
|
5 |
医疗器械 |
189 |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
66 |
|
6 |
交通工具 |
147 |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
65 |
|
7 |
烟、酒和饮料 |
103 |
销售服务 |
65 |
|
8 |
首饰 |
96 |
物业服务 |
55 |
|
9 |
儿童用品 |
91 |
专业技术服务 |
51 |
|
10 |
卫生用品 |
85 |
房屋装修服务 |
50 |
|
合计 |
|
1782 |
|
1059 |
3.投诉举报问题类别分析。
受理投诉中各类商品服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质量问题(341件)、价格问题(203件)、合同问题(445件)、售后服务问题(372件)、食品安全问题(109件)、广告问题(45件)、其他(749件)。受理的举报40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价格违法行(5件)、广告违法行为(6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6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7件)、不正当竞争行为(5件)。
四、2020年度投诉举报的特点和热点分析
1.2020年信件举报和上级交办件大幅下降,因为12315平台的广泛使用,投诉渠道的逐步统一,一个口径对外,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一些多头投诉举报的重复办理工作,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利用12315平台的举报量却大幅上涨。所以在此提醒承办机构,对于平台上举报件要和信件举报同等对待,一定要引起重视,无论是在程序法还是实体法都要依法依规,不能掉以轻心,让职业打假人钻了法律空子。
2.食品类和餐饮服务类依旧蝉联商品和服务类投诉的冠军,主要表现为标签标识不合规定、食品中混有异物、对餐饮单位的卫生持怀疑等等。通过平时的日常监管,现在明显的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基本上很少,对于标签标识不合规定的食品,城区已经很少了,大部分都流入到乡镇,这就需要对应的市场监管所加强这方面的监管,要求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包括对标签标识的审查。对于食品中混有异物存在处理难,因为消费者发现异物多在食用过程中,比如饭菜中的头发钢丝球、矿泉水中的沉淀物、感官味觉上觉得异常等,很难判定异物是否是食品中原来存在的,还是在加工过程中商家为降低成本主观故意加入的,还是厂家生产过程无法避免的,举证起来都很困难。我们建议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并且在同批次食品未发现类似问题的前提下,对于此类问题职业打假人的举报不予支持。如果是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发现的异物,在商家已经是明厨亮灶、卫生达标的前提下,可视情况进行调解。
3.网络广告用语类是投诉举报热点。接收的958件举报中涉及广告类454件,除3件正在办理中,剩下的6件属于受理范围,其他445件都是不立案。大部分的举报件都表现的问题是:一是有的是对商品本身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作的说明,不能作为商业广告,但是打假机构为了谋取私利,追求举报奖励,依旧把这些作为涉嫌广告违法进行举报。二是在打假机构形成团伙,同一个消费清单,会同时有几个人举报,造成此类投诉举报数量增加。三是大多网店都是花钱由专门的机构宣传,在网页上的广告宣传存在瑕疵,夸大产品功效,混淆一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商家全然不知情。对此,建议加大宣传《广告法》的力度,提高网店店主的守法经营意识,这种情况亟待解决。
4.合同问题的纠纷大幅上涨。很多合同纠纷都涉及到房产、交通工具、预付式消费等等各个方面,尤其是预付式消费投诉“功不可没”,所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等与老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各个行业。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户不按照法律规定,发放预付卡、充值卡等不向商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造成商务部门不介入,市场监管部门难以调解。二是经营者承诺难以兑现,经营者在推销预付式消费时,往往夸大服务的内容、优惠的程度,但当消费者持卡消费时,却发现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当初承诺不符。三是利用格式合同设立不平等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对消费者进行诸多限制,例如对预付卡限制专人使用、设置使用有效期、对充值卡余额不退现不找零或者解释权归经营户所有。四是经营者以装修、搬迁、转让等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用卡困难,或者突然关门停业,对消费者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对余额进行退款处理,导致预付卡不能正常使用。建议下一步在平时的工作中对商户加大宣传和监管的力度,尤其是提醒其到商务部门备案、格式化合同的内容等,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止消费舆情的形成。
5.价格问题亦是投诉的高发点。今年价格类投诉主要表现:物业收费、停车收费、道路救援收费、商品房买卖价外加价、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有的是实际收取的价格和价格标签不一致、上半年口罩价格上涨等等,一部分消费者无法区别是定价部门还是价格监管的职能,直接拨打12315投诉。建议业务科室要加大《价格法》、《价格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深入推行明码标价,加大对强制收费、变相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预防和化解因价格而引起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这里,重点说一下关于商品房价外加价等有关商品房买卖投诉,主要表现在:一、涉嫌虚假宣传。二、商品房的价格涉及到价外加价的问题,合同价格与实际交给开发商的价格不一致。三、开发商超期交房,未按时支付违约金问题。由于房屋是特殊商品,市场监管部门不是商品房开发的主管部门,调解难度大,建议下一步消保委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真正构建大调解、大维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