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警示
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县广大消费者愉快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假期,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出2021年一号消费警示:
一 、严格注意疫情防范。近日疫情有所回升,告诫广大消费者无事不聚会,少去人群聚集地。如有必要去学校、集贸市场、超市、医院等地必须佩戴口罩,回家要规范洗手,做好安全保护。
二、注意出行安全。自觉增强疫情防控意识,降低走亲串友、聚会等活动的频次,有效防范病毒传播。
三、节期购物理智消费。节日期间,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选购,节期购物尽量不要“过头购买”、“疯狂购物”,提倡科学合理按需消费。节期尽量不聚众不聚餐,如有必要,要注意节俭,提倡“量人而定”、“餐餐光盘” 、提倡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
四、安全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要尽量减少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如需选购,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不能提供“报关单、入境货物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进口冷链食品。在食用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直接生吃、半生吃,确保食品安全。禁食长江鱼、黄河鲤等野生保护动物。
五、注意食品安全。假日期间,是餐饮消费高峰,也是各类餐饮消费问题的高发期。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避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导致过敏的食品,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疫情传播。消费者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说明是否清楚。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霉点、异味、变色、变质等问题。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在大型超市、正规市场购买食品。
在消费过程中,请消费者保留好凭证。无论是线上或是线下消费,还是外出旅游或消费购物,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留截图,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