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消费者唐女士从池河镇某服装店购买一件大衣,回去后发现该大衣并非经营者承诺的双羊绒大衣,随即向经营者提出退货退款。但经多次协商,经营者只换不退,便向我所提出投诉。
我所接到投诉后,按照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解。调查过程中,各执一词,互不让步,火药味浓厚。但经调查,消费者所购买的大衣确实存在产品与描述不相符的情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经营者应当履行退换货义务。对此,我所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经过多轮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货退款。
在此,池河市管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年关将至,购买商品注意查看产品相关标签标识和合格凭证,谨防购买到假冒、三无、过期等不合格产品,同时,要留存好购货小票。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我们将以最快的处理速度、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和最公正的处理结果为您的消费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