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进一步弘扬依法维权精神和消费维权正能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保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2月—2021年3月
主办单位:濉溪县消保委
协办单位: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
候选人条件及要求
在2020年度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其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维权成果突出、维权方式合法,体现公正、法治、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消费和谐、协同共治的大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评选活动环节
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由人物推荐、宣传推广、公开投票、社会公示、专家评审、公布结果、通报表彰等主要环节组成。
1、人物推荐:2021年2月26日前,通过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物。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及公用服务企业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物,并按时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2、宣传推广:2021年3月初,经工作组初审由新闻媒体对候选人物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利用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活动进展情况和候选人物典型事迹进行持续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引导社会关注。
3、公开投票:2021年3月上旬,经专家组初审,产生20名候选人,通过主办、协办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组织社会公开投票。
4、社会公示:2021年3月15日前,结合社会投票结果,经专家组审定,确定10名“2020年度濉溪县消费维权人物”,并向社会公示。
5、公布结果:2021年3月中旬,向社会公布获得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名单,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组织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颁奖活动。
6、结果运用:2021年3月底前,对获得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称号的,县消保委向其主管单位通报表扬,并向省消保委推荐参加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向县文明办等单位推荐,参加濉溪好人等评选。
县消保委各成员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及公用服务企业推荐候选人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候选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候选人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各1张)和候选人事迹材料(文字1500字以内)等电子档通过邮箱suixi_xbw@126.com报至县消保委秘书处,联系人:仲媛媛,联系电话:0561-6077223。
附件
2020年度“濉溪县十大消费维权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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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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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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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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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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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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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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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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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其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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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调解组织)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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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记者 □其他社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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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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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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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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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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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述 |
(不超过100字,详细资料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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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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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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