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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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11   浏览:4012

 

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东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现将《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10  


肥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隆重纪念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氛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治理体系,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职能,制定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会议精神,紧扣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为宗旨,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为抓手,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构建大市场、大监管、大消保的新格局,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315日在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肥东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启动仪式,宣传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倡导节约,反对浪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大队消费者权益保护消保委秘书处)

(二)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已结案的消费争议调解案例),2020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成效。(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科消保委秘书处)

(三)召开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过去三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验,部署十四五期间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和2021年创建工作安排,对2020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保委秘书处)

(四)与肥东晨刊联合开展线上“3·15”宣传活动,在线受理投诉、发布维权典型案例、企业诚信承诺、消费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

(五)选择一家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

(六)指导一家连锁经营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举行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放心消费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仪式。(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

)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紧扣春耕农时,突出肥料、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品种,以农资主产区、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区及市场为重点区域,对农资生产厂家、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仓储集中地、运销大户及乡村流动商贩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制作发布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活动。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在网络直播带货、电子商务、预付式消费等消费者投诉集中、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领域,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

)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集中开展“3·15”宣传活动。以线上宣传活动为主,围绕年主题,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和主要成果。(责任单位:局相关室、各派出机构消保委秘书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升认识,高度重视,按照活动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管局、消保委要积极利用互联网资源,以公众易于接受、互动性强、传播较广的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二)畅通消费纠纷投诉渠道。认真高效做好12315热线接听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受理有渠道、转办有目标、办结有时限、协调有保障。组织集中收看央视“3·15”晚会,加强值班值守,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配备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注重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相关内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活动中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宣传信息等材料要严格把关。如发现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或可能引发群访群诉事件苗头的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王卫明  联系电话:67726933

消保委秘书处:     联系电话:6772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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