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迎接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大力宣传“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推进全县消费维权工作,3月12日上午,濉溪县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县融媒体中心召开,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卫健委等8家单位就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打假维权典型案例及2021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安排作新闻发布,安徽经济报、市传媒中心、县融媒体中心、濉溪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以及8家单位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出席会议。此次“3·15”新闻发布会全程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直播平台对外进行现场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伯广宝介绍了全县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消保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聚焦投诉热点,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处置。疫情防控初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教育引导经营者从防控疫情大局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妥善处理消费纠纷。2020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530件,其中咨询880件,即时解答率100%;投诉1134件,调解成功率97.12%;举报636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二是紧扣年主题,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法,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媒体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自媒体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3·15”活动期间,邀请县政府副县长赵明在濉溪电视台发表第38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在县融媒体中心举行2020年“3·15”新闻发布会;举办“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及开办“3·15”宣传专题专刊等。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引导带动市场消费。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2020年,县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加强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带动市场消费,拉动全县经济稳步复苏。2020年全县在全国12315平台注册ODR企业3家、共有45家企业参加了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共申报参与创建的各类经营主体达396家,评选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2家,培育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15家,形成了创建活动点、线、面相互促进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认同度明显提升。四是加大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严格落实“网格化”疫情防控责任。对全县药店、餐饮、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局共检查药店360户次,关停活禽交易市场42家、餐饮单位1888家,劝阻集体聚餐460起,查办违法案件21起,收缴罚没款6.68万元。共查处口罩、药品、消毒液、蔬菜等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违法案件61起,实施行政处罚13.53万元。
伯局长指出:2021年,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强化消费引导,创新维权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新阶段濉溪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接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各单位2020年消费者维工作情况以及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