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使“消费维权”取得显著成效。
紧紧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纪念活动。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砀山县消保委以线上宣传为主,紧紧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进行宣传,开展了一系列3.15纪念活动。利用发送提示短信、悬挂宣传横幅、在有条件的商超电子屏幕上播放年主题等多种方式,进行3.15主题宣传。为展示执法部门的打假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该县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活动,共销毁查扣假冒伪劣的粉丝、酒、食品、罐头、生活日用品、食用油、化妆品等700余件商品,涉案金额90余万元。
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该县消保委加强宣传,通过散发宣传单、借助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消法》《条例》宣传活动,使《消法》《条例》进一步深入人心,成为群众依法维权的有力武器。县消保委在主流媒体发表消费维权方面投稿63篇,在砀山县广播电视台、砀山发布等官方媒体发布消费警示6条,有效扩大了宣传效果。
开展“八进”教育活动,加强消费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等八进活动。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欺诈、网络消费失信、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突出问题,县消保委继续深入开展老年消费、网络消费以及金融消费教育活动;与此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主题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2020年,该县消保委共举行放心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6次,进景区1次,进社区宣传6次,街头宣传4次;邀请有关法律工作者在消费者学校(砀山老年大学)开展消费教育授课4次,使老年大学学员、理事单位、部分企业负责人以及广大消费者接受消费教育。砀山县老年大学消费者教育学校被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保委评为消费教育试点单位,是宿州市唯一一家入选的单位。
认真受理投诉,积极调解纠纷。认真受理投诉案件,热心替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为社会稳定多做贡献,不仅是消保委的基础工作,也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县消保委始终把它作为主要工作,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使绝大部分投诉得到合理的解决。截至2020年12月底,县消保委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87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68件,结案率为100%,基本上做到件件有落实,消费者普遍感到满意。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巩固消费维权成效。2020年,该县稳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立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评定认定委员会。全年共进行放心消费创建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全县2400户经营者参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并签订了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书。建立砀山不夜城、古城商业街为放心消费“一条街”以及惠丰市场放心消费创建专业市场。评选认定乡镇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店)120家,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店)50家,推荐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8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