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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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成立第三期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

2021-03-16   浏览:44220


315日,合肥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第三期)成立会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总结第二期律师服务团工作,为新聘任的第三期律师团成员颁发聘用证书。


为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保委的工作职责,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消费维权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供法律服务支持。2015年、2018年市消保委、市律协联合成立了第一期、第二期合肥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协助市消保委开展各项工作。律师团律师广泛参与市消保委开展的公益普法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复杂案件案例讨论、消费纠纷调解、消费体察、消费提示、格式合同评审等各项工作百余件(次)。


根据律师团工作规则,市消保委、市律协联合开展第三期律师团成立工作,经过报名、审核、评定等程序,从报名的近200名执业律师中选拔出专长消费领域纠纷处置的3名团长、副团长,48名团员律师组成了第三期律师团。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消保委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向出席会议的部分律师团成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会上,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静宣读了《关于聘任合肥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第三期成员的决定》文件;团员代表胡亚榴律师做表态发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勇向第三期律师团新聘用团员讲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市消保委副主任潘守银对获聘律师表示祝贺,并向第三期律师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化解消费纠纷矛盾过程中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所以站稳消费者立场、胸怀惠民情怀是律师团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的基础。二是站位靠前,推动消费市场的法治建设。近年来,我市消费纠纷数量逐年增长、化解难度不断提高、复杂系数不断攀升。消费领域纠纷化解更需要端口前移,需要更专业的力量引导科学消费、疏导消费纠纷化解。律师团要加强靠前意识,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借助消保委的组织体系优势,营造商户诚信规范经营、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三是立足当下,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步提升。合肥市正努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消费层次更高、消费结构更优化,品质化、个性化、绿色环保需求更凸显。这些都是影响着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因素,所以日常工作要立足当下,观照现实,以国情社情为依托,着眼城市建设发展,在消费者需求端深耕细作,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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