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付式消费形式的健身行业的投诉历来是消费投诉的重点、难点,为强化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委于近日约谈了我市金吉鸟各门店及金鹰购物中心和万达商业广场等租赁管理方,金吉鸟健身五家门店的店长、私教业务负责人及金鹰、万达的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约谈。我委就金吉鸟健身近一年以来的消费投诉重点问题进行了通报,指出其在经营中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要求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企业内部客诉受理机制,在同行业中树立品牌形象,同时要求有关租赁管理方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我委开展消费投诉案件办理工作。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下来我委梳理2020年消费投诉反映的情况,针对消费投诉问题较多的行业及企业进一步开展约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