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于传统的、典型的“老式”传销,已经逐渐有了清晰的认识。比如,以对外谎称“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连锁经营”“电商工程”等项目为幌子的“拉人头”式传销,吸引参与者投资,号称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或者传销组织者以谈恋爱、实习、做生意、介绍工作、投资等为名诱惑当事人。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网络、APP的普及,电子商务模式的广泛应用,一些传销组织开始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依托移动互联网,改头换面,形成了新型的、隐蔽性更强的互联网传销模式。
套路一,组织者以某实体项目为依托,以互联网平台宣传,临时租用大型酒店,作为宣传场所,以产品推荐会、组织活动等为幌子吸引人参会,引导参与人员现场投资,或吸引“投资团队”前往项目所在地实地考察。参与人员通过认购商品、认购项目股份的方式成为会员,获得发展新“股东”、新“合伙人”的资格。参与人员名义上为投资某高端项目的“股东”“合伙人”“天使投资人”,实际为参与传销。
套路二,组织者成为“电商平台”“微商平台”“正规运营公司”,以某种或多种实体产品作为推广噱头或商品,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抖音等各类互联网工具进行宣传。组织者建立各种微信“创业群”“推广群”“交流群”,以公司管理团队长,团队长管理成员,微信群发布公司最新“政策”和动态,鼓励成员拿货卖货和“招商”,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推广,号称微商模式,全民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