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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消保委2021年一季度销售服务方面的投诉分析显示——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问题较多

2021-04-01   来源:铜陵市消保委   作者:朱婧   浏览:6925

2021年一季度,铜陵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销售服务类的投诉为64件,其中:店面销售服务方面的投诉43件,远程购物服务方面的投诉21件。

从投诉性质来看,质量问题22件,合同问题16件,售后服务问题11件,虚假宣传问题8件,价格问题3件,安全问题1件,其他问题3件。投诉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人信息被泄露,尤其是在买房后尤为明显

童女士在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房屋,2021年1月份交房后,童女士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经常有装修公司、建材商打电话推销,已经陆陆续续接到几十个这样的电话,这些电话甚至都能报出童女士房屋信息和姓名等信息,有时候一天能接到4、5个电话,童女士认为这些电话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和工作,实在无法忍受

辖区消保委接到童女士的投诉后,及时约谈了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负责人,指出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公司和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和管理好消费者的信息,更没有权利和义务去泄露消费者的信息。

像童女士这样的遭遇,同样有很多消费者在刚买完房之后,随即就会接到装修公司、建材经销商等等的推销电话。买房交房手续通常比较繁杂,会涉及到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多项环节,多人经手,稍有不慎就会将消费者的信息泄露出去,消费者想维权又难有凭据,面对经营者的矢口否认也无可奈何。

二、同城商场线上购物未能严格按时送货

张先生在2020年12月18日时候,通过某购物广场的APP在广场内的某家商铺购买了价值约300元左右的商品,期间多次催促发货,直到1个月以后,才知道其购买的一些商品该店都不销售,张先生要求商家按订单内容发货

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商家将有货品的订单金额退给张先生,另赔偿货品30%的金额共100元给张先生张先生同意此处理方式

李先生今年2月6日晚上某超市同城线上的销售服务下单买了52元的商品,选择的送货时间为8:45-9:15,9:10收到短信称货已送达,但是李先生根本就没有收到货经辖区消保委协调沟通,超市于2月10日上午安排快递员将李先生在线上购买的52元商品进行送到并给与免单处理李先生表示满意。

三、线上购买优惠套餐,购买容易退款拖拉

谢女士通过某线上平台购买按摩,去实体店体验,发现该店提供的服务与按摩完全无关,是一家美容小店只能容纳三人,且谢女士觉得该店卫生状况让人堪忧谢女士联系线上平台工作人员要求退款,但工作人员同意退订,坚持谢女士去用券消费。经辖区消保委调解,平台将按摩券款退给谢女士。 

章女士2月9日通过某线上平台购买碳锅店的优惠套餐,去消费发现店已春节期间放假关门了。碳锅店表示春节后可以再去消费章女士节后没有时间去消费联系平台退款平台虽已将该订单取消,迟迟没有退款成功也没有给章女士任何解释章女士担心订单取消了却收不到退款,最终,经辖区消保委调解成功。

四、商家未按广告宣传履行优惠、赠送赠品

骆先生在某超市购物时,购买了标称打折的商品结账后发现商品并未打折,认为超市虚假宣传,要求超市退还差价经辖区消保委了解,超市解释是由于当天的机器出现故障导致打折商品没有打折经调解,骆先生同意跟超市协商处理。

刘女士看到某蛋糕店做活动,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蛋糕店广告并集赞可到门店领取礼品,刘女士在活动的最后一天转发微信朋友圈并完成集赞,傍晚18:50分左右前往该蛋糕店的一个门店兑换礼品,工作人员却说活动已经截止,没有礼品了,刘女士认为蛋糕店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经辖区消保委调解,蛋糕店同意将礼品补送给了刘女士。

五、明明商家违约,却还扣着定金不退

孔先生2020年12月份某品牌的地板专卖店交了3000元的定金购买木地板,当时专卖店买地板不买地脚线、压线条店内提供免费贴地板服务,孔先生1月20日准备安装地板时,专卖店却告知不买地脚线、压线条不免费安装地板,需要孔先生自己将地板拉回家自己安装经辖区消保委调解,专卖店将3000元定金全部退回给孔先生。

女士2020年12月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准备买车,双方约定2020年12月31日车,并上好牌,当天可以上路,任女士付了500元订金。之后该公司又说要1月5日才能全部搞好女士要求退订金经辖区消保委调解,汽车销售公司同意退还500元订金。

除了上述案例之外,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出售货品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从投诉数量上看,我市消保委系统第一季度共受理投诉514件,销售服务方面的投诉占比达12%,不在少数,销售服务方面存在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

此,铜陵市消保委对广大消费者作出一些提醒,同时也给经营者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提醒消费者:1、对于经营者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作出的一些承诺,比如:全额退还定(金、赠送抵用券等提供其他的免费服务等,最好让经营者在购物单据或者合同上注明,避免空口无凭的情况

2、对于经营者在广告、海报上作出的赠送赠品、低价促销等宣传,消费者参与前最好跟经营者确认清楚,有没有超过活动期限,有没有名额限制,有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 

3、在刷卡付款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付款时,若出现付款故障,消费者应及时查询款项有没有付出,有没有退回,避免出现重复付款

4、通过网络订购商品时,消费者应提前确认是否在商家的配送范围,收到物品后及时查看,是否有数量短缺、质量不符的情况,以便及时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不要随意向商家或相关服务人员透露自己的手机号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添加商家为微信好友等情况,以免打扰到自己的正常生活。

6、通过线上平台购买餐券、优惠券、景区门票等电子券时,应先仔细查看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对提供服务的商家也应有所了解,避免不愉快的消费体验。

建议经营者:1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商家应该积极履行,积极承担起责任和义务,有时候明明是商家违约,消费者想要回定金都是困难重重,更不要说按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了

2、承诺赠送给消费者的商品不能打折扣,不能用旧的、不合格的、不能正常使用的赠品去忽悠消费者,赠品库存不足时,也要及时撤下广告宣传,并向消费者说明清楚,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消费

3、对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商家应该严格为消费者保密,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法制教育,规范操作流程,绝不能出现泄露消费者信息的现象发生。

4、商家在同线上平台合作所推出的各种优惠套餐、优惠券等情况,不能只是为了去吸引消费者的眼光,亦或是一种噱头去博取消费者,一旦消费者消费成立以后出现的消费纠纷,商家出现的推诿扯皮等现象,显然是错误的,也是严格失信的行为。

5、商场提供的同城配送服务,特别是大型超市的线上下单配送模式,给消费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建议商场严格把控好配送的货品质量,特别是蔬菜、水果类的,不要把歪瓜裂枣配送给消费者,同时严格按照自己承诺的时间、方式送货,替代消费者确认收货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6、服务态度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日常处理投诉中,因为服务态度造成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经营者用真诚、负责任的态度同消费者沟通,也可以就服务态度建立专门的奖惩措施,保证销售服务的高质量、高品质。达到经营者和消费者和谐相处,使依法诚信在我,满意体验在你这样一个双盈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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