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能够理性消费、科学防护、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创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一、疫情防控不能少 服从管理保平安。消费者可以在旅游前提前了解景区的有关要求,在旅游的过程中要如实申报个人真实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景区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游览途中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有关工作人员或就医诊断,以便及时对症处置。
二、出门旅游重安全,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正规旅行社。选择旅行社后,首先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项目合同,并对行程安排、酒店标准、购物次数、收费项目、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选择亲友结伴旅游,要事先计划好旅游线路、旅游地景点情况,通过网络定制旅游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的旅游平台, 莫要贪图 “低价旅游”,低价旅行团往往通过潜在的消费购物来获得高额返点达到盈利目的。同时,要看清 “低价团购”等旅游商品的使用期限,预定后要与商家确认。团购后,能否无理由退款,有无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如出现纠纷,要拨打旅游地或购物地的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消费维权。
四、旅游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备必要的药品,随身携带财物要保管好,到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方旅游, 要防滑、防跌、防迷失等。
五、理性消费,切勿盲目跟风购物,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购买各类生活必需品,切勿盲目选择打折商品、跟风抢购相关商品。购买贵重物品前,一定要先了解商品属性,切勿只听商家宣传。购买食品类商品时,一定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储存条件等,防止买到过期商品,影响健康。
六、是依法维权,切忌情绪冲动。
消费者在任何情况、任何场所消费时都要保留好各类票凭证,交纳费用时要核对消费清单,索要正规票据。在旅游、住宿、餐饮消费过程中遇到消费陷阱时,一定要冷静对待,固定证据后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砀山县消保委朱沛羽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