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来临,各种新鲜食材大量上市,误食或不及时食用导致身体出现不适等情况时有发生。与此同时气温升高,各类病源微生物生长繁殖增快,易引发各种食物中毒事件。为帮助消费者避免或减少食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铜陵市消保委和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自觉抵制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做好自我保护,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食物。慎购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生食海产品等。网络订餐时,要选择正规专业的外卖平台或知名品牌餐饮企业的订单,不选择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索取保留消费发票等凭证。
要慎食和正确食用以下3类食品:
1、野菜和野蘑菇。夏季野菜和野生蘑菇生长旺盛,但一些不熟悉的野菜和野生蘑菇具有毒性,最好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食用后如感不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视物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诊治。
2、四季豆(芸豆、扁豆)。生(或未煮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血球凝集素、胰蛋白酶抑制剂等。其中,皂素对人体胃肠道有强烈刺激性,甚至可引起出血性炎症,血球凝集素也是有毒蛋白,这种毒素在高温时可被分解破坏,若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易引发中毒。四季豆中毒的潜伏期一般为数十分钟,一般不超过5小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炎症状,同时伴有头痛、头晕、出冷汗等神经系统症状。有时也会出现四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痛等症状。
3、水产品。水产品一定要加热烧熟,蒸煮时加热至100摄氏度并持续10分钟以上。水产品从烧熟至食用,放置的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不要食用死亡水产品,包括贝类、螃蟹、甲鱼、鳝鱼及某些淡水鱼等。
要禁食以下2类食品:
1、河豚鱼。河豚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河豚鱼的体内含有一种叫河豚毒素的生物碱,这是一种毒性很强的非蛋白类神经毒素,很难通过一般的烹饪手段来破坏,很容易发生中毒,河豚鱼毒素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死亡率高。
2、野生江鲜。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实行“十年禁渔”。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人人参与,共同努力。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