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退鞋引纠纷,巢湖市卧牛山市场所“鞋”助维权
2021-05-12 来源:巢湖市消保委秘书处 作者:巢湖市消保委秘书处 浏览:3077
去年11月份,市民王女士(化名)在巢城某鞋店购买了一双靴子,王女士一直是这家品牌的忠实消费者,看到新款上市的靴子毫不犹豫地买了。穿了不到20天,鞋边出现了疑似脱胶的现象,于是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遭拒,便拨打了全国12315平台的电话。
巢湖市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组织双方来所进行调解。商家表示按照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王女士的鞋子已经超过自售出之日起7日,且鞋子没有出现严重的断底断裂现象,不能进行退货处理,只能修理或换货。但是王女士不同意坚决要求退货。双方僵持不下,经执法人员现场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她的鞋子进行维修并补偿王女士80元。
四个月后,王女士拎着这双鞋子再次来到卧牛山市场所,表示该鞋子经过维修后,又出现开胶现象,这段时间被这双鞋子弄得精力憔悴,说着便落下了眼泪。执法人员见状后,立刻联系商家,现场明确告知商家: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按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这段时间王女士来回为这双鞋子奔波,按理建议商家为其做退货处理。经过二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给王女士。王女士脸上露出了笑容,对执法者的高效调解表示感谢。一场维持几个月的退鞋纠纷终化解。(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