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大通区消保委田家庵区消保委谢家集区消保委八公山区消保委潘集区消保委凤台县消保委寿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淮南市消保委关于“会销”的消费警示

2021-05-12   来源:淮南市消保委   作者:程国金   浏览:5352


近期,市消保委接到多名老年消费者关于通过会销形式购买净水器的消费咨询,鉴于此类经营行为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且推销方事后一直联系不到,存在重大消费隐患。在此,淮南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1.流动“会销”陷阱多,消费购物需谨慎。对于没有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消费者应谨慎选择。流动商贩利用“会销”方式(即会议销售,又称会议营销,指通过散发小广告等方式寻找特定顾客,通过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会的方式销售产品的销售方式)走村串乡或临时租赁场地销售净水器、保健品等商品,利用消费者鉴别能力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特点,推销质次价高商品或者“三无”产品。这类营销人员通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虚假价格优惠、赠送礼品、虚假演示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提供不真实的购物凭证。后期如出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2.推销消费须理性,验明“正身”慎参与。在购买商品时,首先要认真查验其《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以及所售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生产许可证和销售凭证(发票)等相关手续是否真实有效,其次要注意不要被广告迷惑,理性看待经销商的宣传口号,不要被商家虚假夸大的宣传广告所蒙蔽。

3.发现问题莫拖延咨询维权莫犹豫在分辨不清商品真假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咨询或者举报,若发现有诈骗、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要拖延处理,以致错过维权良机。

 市消保委在此倡导消费者到正规经营场所选购商品,切勿被“亲情牌”迷惑而冲动交易,以免事后维权无门。


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