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安庆市>宿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端午节消费警示

2021-06-11   作者:朱小平 方楠   浏览:2710

端午临近,粽子消费逐渐升温,为了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端午节,务必避开消费陷阱,科学理性消费,宿松县消保委发布端午佳节消费警示:

一、质量安全为重

购买粽子或其他食品时要认准带有SC标志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名称、地址、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是否齐全。消费者选购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管方法,购买保质期内的粽子。

二、出行安全为重

在出游或探亲时,切记安全为先,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在人多的公共场所,注意做好防护,保持个人卫生,防止疾病的交叉感染。

三、饮食健康为重

粽子大多属于高糖、高能量的食物,不容易消化,建议老年消费者要控制食用量。天气逐渐炎热,就餐前请确认饭菜有无异味,食物卫生保管务必注意。

四、消费购物保留票据为重

购物后的发票等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维权的重要凭证,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留购物发票、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应妥善保管。发生消费纠纷,及时依法理性通过正规管道维护自身权益。

当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电话举报或投诉。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