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巢湖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按照《巢湖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经企业(店)自愿申报,辖区市场监管所推荐,巢湖消保委实地考察,各成员单位评议的方式,拟将以下73家企业(店)认定为巢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自2021年7月8日至7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向丽
电话:0551-82811261 邮箱:jcxx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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