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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二要来了!哪些情况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你要知悉

2021-12-08   来源:北京海淀市场监管   作者:北京海淀市场监管   浏览:1343

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之

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性质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如何理解“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改变”的商品?

定义:

指商品包装是否完好对其内含商品的质量、数量等有较大影响。

例如:

化学制剂、生物制品(药品、疫苗)等特殊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如何理解“有瑕疵”?

通俗的讲:就是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大问题,只存在一些外观破损、部分性能缺失等小问题,但是这些小问题并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者必须以“处理品”“残次品”等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并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哪方面存在瑕疵。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您

理性消费,按需购买

选择信誉高的网站进行购买

谨防低价陷阱

购买商品前确认好商品相关信息

安全付款,避免私下交易

保留好购物凭证,便于后期维权



来源/北京海淀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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