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线上走到线下,砀山55家商铺承诺“7日无理由退换货”
在砀山,“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以后不再是只有网上购物才能享受到。2021年3月15日,砀山县14家实体店率先在“砀山线下零售企业承诺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启动仪式上,根据“企业自愿、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社会监督”原则,承诺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截至目前,全县已有涉及到服装鞋帽、百货超市、家电等行业的55余家商铺门店积极响应、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
“无理由退货”,是在商品没有质量缺陷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利于消费者的行为。2017年,原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网络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七日无理由退货”成为互联网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在其门店公开展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统一标志标识,并将诚信经营承诺与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程序和相关细则说明等,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标注、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进行公开展示,为消费者提供指引。销售商品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本店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及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注意事项。

砀山县消保委 王桂芹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