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倡议书
全县广大企业经营者: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企业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开透明处理用户信息。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经消费者同意,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二、保障用户信息控制权益。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严格限制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
三、强化企业自我约束。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保证消费者知情,并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经营者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
四、建立用户信息安全屏障。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1月 9日
附:经营户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承诺书参考文本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承诺书
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我公司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将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的知情同意,且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
二、高度负责,严格保密,强化自我约束。我公司及所有工作人员对于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更不能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日常加强对员工培训和监管,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的必要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丢失。
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不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严格限制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一旦有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立即采取补救的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