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消费领域不断出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是影响消费公平的重要因素,为此,市消保委从即日起至6月15日,面向全市征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并将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共促消费公平。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会损害消费者主要权利,使本该担负责任的经营者被免除责任,最终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它可以是合同,也可以是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符合要约条件的格式条款。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直接免除或限制经营者责任的条款。2、赋予经营者以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条款。3、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4、就与合同无关的事项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5、要求消费者放弃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6、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手段的条款。7、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公平条款。
本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中,市消保委将重点关注装饰装修、校外培训、摄影服务、餐饮服务、美容美发、健身、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大型商场、超市零售行业和服务等消费领域。
消费者可以通过市消保委的邮箱tlsxbw@163.com发送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和图片,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