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对经营者存在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超过十五日以上的侵权行为向社会大众披露,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南冰轮滑拖延退款案
投诉人:陈女士、凌女士、张女士等60多人
投诉时间:2022年4月
经营者名称:合肥南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加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2RMR8XXN
投诉事由:“南冰轮滑”无故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无法退费。
处理情况:自2022年4月起,瑶海区市场监管局陆续通过多渠道接到消费者反映南冰轮滑(瑶海万达店)关门停业,不退还剩余课程费的投诉共计60余起,经摸排登记涉及会员200余人,涉及金额50多万元。接到投诉后,辖区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于2022年4月26日向该公司法人代表发出询问通知书,通知其在2022年5月15日前,到市场监管部门接受询问调查。但截至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仍未出现配合调查,也未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目前,注册登记机关已依法将合肥南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警示。
瑶海区市场监管局 瑶海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