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就餐时,
一次性筷子收取了工本费
商超购物时,
所赠商品不享受“三包”服务
签订协议时,
标注:“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
……
您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是否也遇到过类似上述“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问题呢?
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主要指经营者违背诚实守信原则 ,单方制定的对消费者明显不利的条款。《消法》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为深入推进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 ,全面规制格式条款 ,提升消费者体验,维护消费交易公平合理,黄山市消保委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聚焦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家庭装饰装修、房屋和汽车的售前、售中、售后以及旅游、餐饮、保险和美容美发健身服务等领域发生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提供线索注意事项】
提供“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线索必须具署实名、尽量详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需包含具体的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或线上平台、消费何种产品或服务、条款内容和事件详情,如有网页链接和图片线索请一并提供,只接受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
【线索反馈邮箱】
邮箱地址:ahzj2011@163.com
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梳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问题线索,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请您放心。
感谢您为改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研究解决提供助力!让我们携手共促消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