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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摔伤引纠纷 市场调解获赞扬

2022-09-13   来源: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11134

9月9日下午5点多,投诉人李先生夫妇来到了金安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中心,送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锦旗,衷心感谢工作人员不厌其烦不辞辛苦地为消费者服务,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

新人拍婚纱照本应是令人喜悦的事情,李先生确遭遇了一件糟心事,影响了新人即将结婚的喜悦心情。2022年7月18日,金安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条12315平台的投诉转办单,投诉单的内容显示:李先生通过抖音在浙东商贸城一影楼订购了摄影套餐,5月10日前往拍摄时,岳母在店铺内发生了摔伤骨折,现商家仅愿意支付医疗费,但护理费用及误工费概不支付,要求相关部门协商,明确划分事故责任,根据责任占比支付后续赔偿。

接到投诉后,多次进行电话调解,双方仍然意见不一。8月9日,约好投诉人和被诉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现场,由于投诉人要求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大约为30000元,其中商家之前已垫付医疗费用4000元,双方就护理费及误工费金额未达成一致。经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和投诉人相互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商家现场一次性支付8000元,投诉人不再追究商家责任,一场因拍婚纱照拍出来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和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作为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要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经营者应在第一时间带消费者前往医院就诊,同时对于其他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要主动承担,这样才能构建诚信经营、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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