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费刺客”的话题在网络上讨论火热,大概意思是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或者不够明显,往往结账时才发现价格远远超过正常认知。消费者感觉钱包被偷袭了,于是用“刺客”形容。市面上各种刺客频现,雪糕、水果、月饼等等,都可能成为“刺客”。
“消费刺客”的行径,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种行为,既不合乎法理,也不合乎情理。
面对这种现象,首先需要进一步消除消费市场上还存在的追求品牌、热衷攀比的不良风潮,通过引导消费者理智地选购价廉物美的商品;其次,通过协同发挥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预防、监督和惩处相结合的有效监管机制,从而堵住漏洞、扫清死角。此外,还应支持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有效的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过度包装、虚假宣传、未明码标价等行为时,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