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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2023-01-13   来源:池州市消保委   浏览:2939

春节将至,购物、聚会等节日消费高峰到来,为营造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消费环境,池州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健康消费。

警惕疫情,提高防控意识

当前,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市民要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尽量少聚集、少聚餐。外出购物时要加强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购物场所的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选择合理的购物时间,避开客流高峰期;春节出游也要不忘防疫,尽量减少到人员过于集中的地方旅游、休闲,同时要提前制定好旅游攻略和路线,认真阅读酒店、民宿入住的注意事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安全饮食,抵制餐饮浪费

春节期间是餐饮消费高峰期,消费者要时刻注意饮食的安全与卫生。外出就餐时,应查看餐馆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谨慎选择生海鲜、生鱼片等高风险食品。疫情防控期间,聚餐时提倡“现买”“现做”“现吃”;建议采用公筷,鼓励分餐制。不论是外出就餐还是家庭聚餐,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适量饮食,养成健康节约的消费习惯,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科学购物,理性健康消费

春节作为大型消费节点,面对消费者年终采购需求的增加,商家推出一系列促销手段,诸如发放优惠券、满减活动、购满抽奖等等,地方型APP、网络平台也会发放购物优惠券、消费券等。对此,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精挑细选;谨防虚假打折、明降暗涨等商家陷阱,更要警惕商家以次充好、赠品不“三包”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消费者还要警惕预付式消费,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谨慎办卡。如需办卡时,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签订协议时约定好详细条款,协议及消费凭证应妥善保存。

关注老年消费,警惕虚假宣传

过年过节,有些消费者会选择给家里的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消费者购买时要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同时也要提醒老年人,一些经营者往往借年节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并赠送鸡蛋、面条等小恩小惠,诱导老年人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还有的以微信朋友圈点赞等形式宣传,宣称“买产品”或“集赞”可以参加所谓的低价旅游,诱骗老年人上当。

保留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保留购物发票、支付转账记录等有效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请求消保委组织进行调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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