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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有隐患 抵住诱惑防被骗

2023-03-02   作者: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827
电视购物一直备受老年消费者关注。消费者购买得到的商品往往与在电视中看到的商品相差甚远,不是做工粗糙,就是功能太差,大多都无法正常使用。这类消费纠纷,因大多数消费者没有索要商品的正规发票,也很难找到真正的生产经销企业,无原始凭证,维权困难。

  为减少和避免此类消费纠纷发生,全椒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谨防四种陷阱和误区。

  1、误以为“电视台”讲信誉而轻易消费。其实,电视购物的经营主体是购物频道的租赁方而非电视台;

  2、误以为价格低廉而盲目消费。价格过低,要么是虚假标价,要么是商品本身成本低而质量差;

  3、误以为“眼见为实”而冲动购物。特定的灯光和视角,加上推销员近乎“煽动”的宣传,往往产生特殊效果。商品到手后才发现所见所闻并非属实。

  4、误以为方便快捷而被动消费。从表面上看,电视购物从观赏选择到电话选购再到货到付款,整个过程消费者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事实并非如此。消费者购买前并不能验货,更不能检验商品性能,一旦发生争议,消费将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年消费者如果需要保健品、净水器或其他产品,一定要到药房、大型商场、超市或专卖店进行购买,尽量选择可信赖的、售后服务较完善的大品牌,这样出现问题,方便维权。

  电视购物时,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多比较查验,理性购买。电视购物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注意索要凭证,保存好相关信息,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网络购物慎点不明链接,小心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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